2024年4月28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审批
宁夏-银川-贺兰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9日
项目详情
(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审批的公示
索引号 (略)MB(略)/(略) 文 号 发布日期 (略)
发布机构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建设项目(略)
关 键 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审批。为保证审查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第二农场渠(红旗沟涵洞至天然气管道段)渠道改造项目

宁夏银川市贺兰县习岗镇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宁夏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略)万元。

1.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略),加强日常环境管理,防治“三废”及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2.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车辆尾气及道路扬尘。工程施工粉尘主要来自施工过程中土方的开挖、堆放、回填,施工建筑材料的装卸、运输、堆放扬尘等,主要污染物为TSP。项目施工过程中对临时堆土进行苫盖,并对施工现场酌情增加洒水次数和洒水面积;土石方工程采取定时洒水,若每天定时洒水4~5次,可使扬尘减少70~80%,可将TSP污染浓度缩小到50m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减少扬尘产生量及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机械中的大型机械,如挖掘机、(略),燃油产的污染物排放对周边空气会造成一定污染,施工单位应选择保养良好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加强对施工机械的养护,保证施工机械污染物达标排放。由于工程施工区域处于空旷地带,区域空气流动强,单位面积内机械数量有限,且排(略),影响范围仅限(略),且施工期较短,因此施工期机械燃油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较大不利影响。工程施工运输中的扬尘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汽车行驶产生的路面二次扬尘;二是装载和运输物料数量较大的砂石土料等产尘物料时,若汽(略),易造成物料失落和飘散。项目应在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1~2次,可使空气中的粉尘量减少70%左右,扬尘造成的TSP污染距离可缩小到20~50m范围,降尘效果显著。

3.项目位于银川市贺兰县城西北侧,施工工期2个月,施工单位租用附近房屋作为施工生活区,生活污水依托住房屋排水系统排放;渠道砌护改造主要材料商用混凝土和回填土无需大量囤积在施工现场,短期内使用的混凝土、水泥、砂石料、钢筋等材料存放在现状渠底,因此不需设置(略)。因此,施工期无施工废水产生。

4.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各种机械运转的噪声,按照《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求,从预测结果看,昼间在距施工场地10m以外、夜间在50m以外基本达到标准限值(昼间70dB(A)、夜间55dB(A)),本项目永久占地边界外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且本工程全部工程内容均在昼间完成,因此本项目施工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5.项目施工期主要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其他构筑物产生的少量建筑垃圾、清淤土方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施工单位清运至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产生的建筑垃圾、清淤土方分类收集、回收利用,不能利用部分和清淤土方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进行安全填埋,工程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