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重新上传至招标文件中,清单内容未改动,投标人无需另行下载。
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
联系地址:**市**二路13号
联系人:王翔俊
联系电话:138****4919
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市**区沿江大道特162号福江铭座21楼
联系人:宋妍妍、刘芳、宋晓欢
联系电话:0717-****732